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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规定:《成都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成都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管理实施细则》;网上查询: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
办理地点:城中服务大厅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西华门街32号房产分中心A区认证大厅一楼63-69号窗口和二楼80-89号窗口(临时)电话: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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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数额为百元的整倍数,需销户的按本人账户实有余额办理。 2、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只能提取合同签订日之前或付款开票日之前(含当月)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且同户家庭成员累计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3、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每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当年偿还住房贷款的本息额。 4、其他情形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金额均不得超过职工个人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很高兴为您解答有关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问题。首先,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八)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九)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十)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十一)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其次,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程序。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程序应按以下程序进行:(一)凡是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首先应当向单位提出提取申请,由单位对职工是否符合提取条件进行初审。(二)单位核实并出具证明。(三)职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四)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在证明提取人符合相应条件后,提取人就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了。
成都市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符合贷款条件的两人及以上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 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公积金缴存余额+共同申请人公积金缴存余额)×缴存时间系数×20倍 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小于12个月的,缴存时间系数为0.5; 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12个月至24个月的,缴存时间系数为0.9; 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24个月以上的,缴存时间系数为1。 符合贷款条件的两人及以上借款申请人,可按连续正常缴存时间较长的一方确定缴存时间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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