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在公司上班期间受伤了,公司不赔偿怎么办?维护伤者的合法权益,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操作: 1、先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
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为工作原因摔倒算工伤;工作时间前后,从事收尾性或者预备性工作中摔倒的,算工伤。其他情形,不算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法律意见】员工在工作中意外受伤,可以按照工伤赔偿程序维权,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然后申请丧失劳动能力等级鉴定,之后根据鉴定结果确定赔偿金额。根据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可以依法工伤待遇: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停工留薪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不算的,私活不属于公司的工作范围,所以不能被认定为工伤工伤的认定主要原则之一,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如果你是因为工作原因受的伤就是工伤,你可以和单位上协商解决,解决不了,你应当在一年之内在用人单位所在地,申请工伤认定,存在伤残,在进行伤残鉴定(因为工伤赔偿的多少,一般和你的伤残等级有关。),最后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申请仲裁,另外你还可以按照雇员受损害要求对方进行赔偿,索赔的损失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如果构成伤残的,还要进行司法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要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这些数额的计算都是有法律明确规定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89人已浏览
241人已浏览
270人已浏览
1,33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