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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具体定价形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
只要房屋已经交付使用,就因该缴纳物业费: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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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物业售后维修服务体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建设单位可以将物业保修的有关事宜以书面形式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物业保修期届满后,业主专有部分的管理、养护、维修由其自行负责,相邻业主应当提供便利。业主对其专有部分进行管理、养护、维修时,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和共用物业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予以赔偿。
小区物业费的收取应当依据小区的情况和物业管理公司的资质来确定。 物业管理费是物业管理公司根据服务合同为广大物业使用人或者所有人提供服务而收取的费用。一般包括公共物业及配套设施的维修保养费用,所聘用的物业管理人员的薪资,包括工资、津贴、福利、保险、服装费等。还有垃圾清理,公共区域花草植物的养护费用。 小区物业费的收取应当依据小区的情况和物业管理公司的资质来确定,小区物业费应当包括了绿化维护、公共部位的水电公摊、卫生保洁等,当然,如果电梯及水泵的电费可以另外收取(具体收取标准另外约定),但要从物业管理费中扣除,或者说,物业公司收取的标准应该降低。 小区物业费可以最多预收一年,但如果业主没有入住的,应当按照标准的70%收取。收取的起算期间为:建设单位向业主送达交付使用通知之日起满1个月后,即为2005年1月30日,之前的物业管理支出应当由KFS支付。
法律对物业费的规定是:物业费是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公共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以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享受物业管理服务的业主应当依约缴纳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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