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辩护律师有权阅卷。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诉讼文书包括立案决定书、拘留证、批准...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辩护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主要有下列权利: 1.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刑事案件的诉讼文书主要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审查起诉阶段的指定辩护的对象有:身体残疾、精神病人、当事人没有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情况下,可以指定辩护。具体情况应当根据审查起诉阶段的相关情况而定,由当事人向司法机关提出指定辩护申请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
在押犯罪嫌疑人提出委托辩护律师的,应当书面提出请求。书写请求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请求。看守所或者办案部门民警应当对犯罪嫌疑人的口头请求进行询问,并制作笔录,向犯罪嫌疑人宣读;犯罪嫌疑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由其本人签名、捺指印。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35人已浏览
134人已浏览
249人已浏览
21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