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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营性用房 对于经营性用房来说,房屋租赁合同的签订、变更、终止,出租人和承租人都一定要在30日内带着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
合同丢失证明须提供以下资料:1、当事人的合法证件(1)私人出租屋或承租房屋的国内居民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港澳同胞需提供本人回乡证或通行证,同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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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实施23年来,曾经过四次修正,先后废除了房屋租赁许可证制度和房屋租赁管理费制度,目前仍在适用的主要是房屋租赁合同强制登记备案制度。 2、根据该《条例》,“房屋租赁关系的设立、变更,当事人应当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十日内到区主管机关登记或者备案”,违反这一规定,出租房屋没有登记或者备案的,对出租人或者转租人在租赁合同期限内,一次性处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金总额百分之二十的罚款。这一处罚曾被市人大代表指为“过于严苛”,超出了合理范畴,且认为强制登记备案制度的管控作用已有限,在执行中收效甚微。
房屋出租又称为房屋租赁,指出租人(一般为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房屋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合同。 房屋转让是指房屋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其他方式包括互易、继承、遗赠等。 两者的根本区别是对于房屋所有权的处分,房屋出租不转移房屋的所有权,房屋转让必须要转移房屋的所有权。
一、办理房屋租赁证需要带着材料,到当地房管部门房屋租赁管理科办理相关手续。 二、手续费用一般会让出租房、承租方交纳千分之零点五的交易手续费。 三、办理材料具体如下: 1、租赁当事人出示租房合同、身份证明; 2、房东出示房产证、土地证,也就是房屋权属证书土地产权证或不动产证; 3、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表,房管所现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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