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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因合并而存续的公司,其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身亲办理变更登记;因合并而解散的公司,应当依法申请...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出现合并和分立的情形。对于公司的合并分立需要遵守的程序是不一样的。但是宗旨都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权利以及维护公司良好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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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 公司合并应遵循以下程序: 1、签订合并协议; 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作出合并决议; 4、通知债权人。 公司分立需要经过以下三步程序: 1、由公司董事会拟定公司分立方案,并同时草拟有关的协议; 2、公司股东会通过分立方案; 3、股东会作出决议后,应授权董事会具体实施分立方案,由董事会向主管部门提出分立申请、编织公司财务及财产等相关文件。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的合并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的程序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债权债务的承继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司的分立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承担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出现合并和分立的情形。对于公司的合并分立需要遵守的程序是不一样的。但是宗旨都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权利以及维护公司良好的经营状况。 公司合并的程序 1、由董事会提出合并方案。 2、公司股东会对合并作出特别决议。 3、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如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合并,一般无须政府部门审批。 4、签订合并协议。 5、编制公司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并备置于公司,以供债权人查阅。 6、通知、公告债权人及债权人异议程序;这是保护公司债权人的程序,《公司法》规定,公司合并应当自股东会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7、实施合并;移交资产、召开股东会、修改章程或新设章程等。 8、办理合并的工商登记手续;合并后消灭的公司办理注销登记,存续公司办理变更登记,新设公司办理设立登记。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出现合并和分立的情形。对于公司的合并分立需要遵守的程序是不一样的。但是宗旨都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权利以及维护公司良好的经营状况。 公司合并的程序 1、由董事会提出合并方案。 2、公司股东会对合并作出特别决议。 3、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如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合并,一般无须政府部门审批。 4、签订合并协议。 5、编制公司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并备置于公司,以供债权人查阅。 6、通知、公告债权人及债权人异议程序;这是保护公司债权人的程序,《公司法》规定,公司合并应当自股东会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7、实施合并;移交资产、召开股东会、修改章程或新设章程等。 8、办理合并的工商登记手续;合并后消灭的公司办理注销登记,存续公司办理变更登记,新设公司办理设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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