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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克扣薪资(包括绩效工资、补贴、加班工资等)的行为是违法的,您可以: 【1】与公司进行协商; 【2】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3...
单位克扣员工工资,应该向劳动部门进行反应,一般情况下员工需要先和单位协商,把扣款原因了解清楚,如果协商一不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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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劳动部《关于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明确规定扣除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除劳动者应得的工资,即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已经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不包括以下减薪情况:(一)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二)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明确规定的;(三)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批准的工厂规章制度和工厂纪律有明确规定的;(四)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有关。经济效益下降时,工资必须下降,但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五)因劳动者请假等相应减薪。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和国家规定,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依法发出支付令,要求用人单位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者也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被扣除的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行政部门应当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
1、公司克扣工资和提成的,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2、《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一、员工离职是员工自由选择职业权利的体现,公司无权干涉员工离职,如果还在试用期,只要提前3天书面通知即可,如果已过试用期,提前30天书面通知公司即可。 二、公司扣克工资属于违法行为,可以要求其返还。 三、你可以以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直接走人。 四、但是,关键在于你要做好证据的收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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