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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地补偿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省政府决定调整安徽省...
1、征地补偿新标准及政策(一)自2015年3月1日起,本省行政区域内征收集体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均按新征地补偿标准执行。建设用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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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看当地政府公布的补偿安置方案,原则上按公布标准进行补偿。政府不公布补偿标准则违法,可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知晓补偿安置标准。 2、在此之前,不要轻易签订补偿协议。及时对征收项目用地的审批、立项、规划等方面进行审查,通过法律规定的复议或诉讼程序以及合理谈判方式,争取提高补偿。
安徽省淮南市区按照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的土地共有四类:一类土地:田家庵区舜耕镇、安成镇,大通区洛河镇胡圩村。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27000元/亩;安置补助费:41000元/亩;综合补偿:68000元/亩。二类土地:谢家集区唐山镇、望峰岗镇,八公山区八公山镇,大通区洛河镇其他村。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24000元/亩;安置补助费:36000元/亩;综合补偿:60000元/亩。三类:田家庵区三和乡,大通区九龙岗镇,八公山区山王镇,大通区上窑镇,谢家集区李郢孜镇。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20000元/亩;安置补助费:32000元/亩;综合补偿:52000元/亩。四类土地:田家庵区曹庵镇、史院乡,大通区孔店乡,谢家集区孤堆回族乡、杨公镇、孙庙乡,八公山区李冲回族乡、大山镇(凤台经济开发区)。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19000元/亩;安置补助费:30000元/亩;综合补偿:49000元/亩。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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