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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收据,是买方已经付款的重要凭证,也是财务入帐或税务申报的重要凭证。如果不需要这些功能,一般这种收据的重要性只会体现在发生法律纠纷时,所以...
首先,如果你丢失的是首付款发票,在房屋交付后会拿到总房款的购房发票,不会影响房产证的办理。其次如果丢失的就是全款发票,可向开具发票方申请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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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联系开发商解决,办产权的时候需要你带所有的收据到开发商那里去换一张正式的《不动产销售发票》,才能到房产局办房产证的。 根据《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已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隐患。
如果购房存款收据丢失,当事人可以收集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电话记录等支付存款的材料作为证据,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另一方支付定金作为债权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成立。 存款金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金额的20%,超过部分不产生存款效力。实际交付的存款金额超过或少于约定金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存款金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消价款或者收回。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不符合约定的,无权要求退还定金;收到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不符合约定的,不能达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退还定金。
买房收据,是买方已经付款的重要凭证,也是财务入帐或税务申报的重要凭证。如果不需要这些功能,一般这种收据的重要性只会体现在发生法律纠纷时,所以在没有发生纠纷时不用太担心的,可以带上身份证、合同、银行凭证、汇款记录(流水帐),让开发商把他们的一联复印,并且盖章说明与原件一致,也可以起到上述作用的。根据我国《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购房者能及时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不便。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预售的商品房由购买人在结算之日起30日内到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及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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