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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之间不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该借条虽然成立,但是给付借款一方当事人并未给付借款,所以双方之间的借款事实并未发生。...
1、一旦认定主合同无效,则往往认定担保合同无效,即使担保合同里有类似“主合同无效而担保合同继续有效”的约定条款,也不能确保担保合同的当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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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无效保证合同也是无效的。 根据《民法典》规定,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一般情况是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就无效,但也要看合同约定,如果担保合同约定主借款合同无效但担保合同无论何种条件均有效,这样的情况只要借款行为发生了,则担保人都要承担保证责任。如果没有这样的约定,则借款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也无效。 【相关延伸】 问:民间借贷债权人可否只起诉保证人? 答: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 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认定无效民间借贷合同,应从下列三个方面分析: (1)从签订合同的主体看,无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是无效合同。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行为能力人,他们的民事活动只能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这些人只能从事与他们年龄、智力、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超出这个范围从事民事活动须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认可,否则属于无效的合同,不能发生法律效力。 (2)从合同的形成过程看,以下合同为无效合同: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民间借贷合同;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同自己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同自己代理的其他人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代理人与对方通谋签订的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民间借贷合同。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因为这些合同违背了作为有效合同须具备的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的条件。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而形成的借贷合同。 (3)从合同本身内容上看,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民间借贷合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为无效合同。 无效民间借贷合同可申请法院撤销。
下列情形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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