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原告:冯某某,女,2007年11月22日出生,汉族,住XXXXXXXXX路**弄3号202室。法定代理人:冯某某,女,1975年2月10日,...
纠纷起诉书范本原告:李×,女,×年×月×日出生,汉族,某市人,职员。住所地:市某楼联系电话:被告:史×,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某市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原告:冯某某,女,2007年11月22日出生,汉族,住XXXXXXXXX民路**弄3号202室。法定代理人:冯某某,女,1975年2月10日,汉族,住XXXXXXXX路**弄3号102室,系原告冯某某之母,号码:3XXXX*****XXXX。被告:陈某某,男,1967年10月12日出生,汉族,地:XXX市XXX路**弄14号202室,系原告XXXXXX之父,联系电话:XXX****。诉讼请求:请求依法判决被告每月支付原告人民币2000元,直到原告能独立生活为止,并补付原告出生至今的费;负担原告今后医疗费、费的一半;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被告与冯某某(母亲)2006年相识,在工作中配合默契,终于发生了亲密关系,2007年11月22日原告在浦东新区人民医院出生,出生之后一直由(母亲)冯某某抚养,被告只给了几个月的抚养费,经(母亲)冯某某多次催付,被告还是拒绝继续支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五条以及相关司法解释,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综上所述,原告、被告双方因在非婚生费上无法达成一致,从而无法协商解决此事,故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如所请,以维护原告作为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此致人民法院具状人:2011年月日
纠纷起诉书范本原告:李×,女,×年×月×日出生,汉族,某市人,职员。住所地:市某楼联系电话:被告:史×,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某市人,北京市某区某地住所地:北京市某区某室联系电话: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原被告的子女史某由原告。 2.被告每月支付原告费1000元整。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原被告与1998年结婚,婚后生育一子。后因感情不和,原被告双方于2005年×月×日达成离婚协议书,并办理了。中约定儿子由父亲史某抚养,母亲李某在不影响儿子正常学习和生活的前提下,可随时探望。并于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儿子在寒暑假期间,由母亲接走抚养。若此条款不能履行,则儿子的抚养权可变更为由女方抚养。后,被告将孩子送到农村老家,托给孩子的爷爷奶奶来抚养。此后,原告每次探望儿子都遭到无理拒绝。07年暑假原告去接孩子,孩子爷爷竟然将孩子藏了起来。拒绝让原告接走抚养。原告从离婚至今仅见到过孩子一次。综上所述,原告认为,被告把儿子放在农村老家,并拒绝让原告探望和抚养的行为严重违反了的约定。该行为不利于儿子的学习与成长,并严重损害了原告对儿子的抚养权和探望权。原告作为母亲思儿心切,经常以泪洗面。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诉至贵院,望贵院判决儿子由原告抚养。此致北京市某区人民法院具状人:年月日
原告:XX法定代理人:XX被告:XX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拖欠原告的10500元;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涉诉费用。事实与理由原告系被告亲生儿子。1992年7月25日,被告与原告之母因夫妻感情不和经XX判决离婚,原告由母亲抚养,被告每月支付费50元,该抚养费在当时也仅够维持。但随着近年物价的逐年增高,原告因上学及生活开支的需要,每月50元的抚养费早已不够,而原告生母又没有固定生活来源,一直未再婚,独自承担原告的抚养费用非常困难,被告虽有较高的经济收入,但基于与生母的关系恶化,拒不增加抚养费用。原告生母故起诉至法院,于2007年11月15日经XX法院(2007)X民权初字第X号判决,判决被告每月给付原告抚养费500元,从2007年9月3日起给付至原告年满18周岁并高中毕业时止。然而判决书下来后,被告拖欠9月份至11月份的抚养费,2010年1月至2011年6月的抚养费被告也从未给付原告,经原告多次找到被告协商无果,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特诉至人民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支付拖欠原告的抚养费10500元(21个月×500元),并支持原告诉求。此致XX人民法院具状人:XX年XX月XX日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45人已浏览
141人已浏览
146人已浏览
17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