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自然人犯骗取出口退税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出口骗税的定罪是: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定为骗取出口退税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骗取出口退税行为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过程,要经过一系列环节。犯罪分子在巨额利润的驱使之下,更是绞尽脑汁,挖空心思,客观上也就促使犯罪手段花样翻新,不一而足。但总体来说,可以分为假报出口和其他欺骗手段两类。 (一)假报出口 “假报出口”具体是指行为人根本没有出口产品,但为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而采取伪造单据、凭证等手段,虚构已税货物出口事实,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伪造或者签订虚假的买卖合同; 2、以伪造、变造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取得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等有关出口退税单据、凭证; 3、虚开、伪造、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其他可以用于出口退税的发票; 4、其他虚构已税货物出口事实的行为。 (二)其他欺骗手段 “其他欺骗手段”,是指除了“假报出口”以外的为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而采取的欺骗手段。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的“其他欺骗手段”: 1、骗取出口货物退税资格的; 2、将未纳税或者免税货物作为已税货物出口的; 3、虽有货物出口,但虚构该出口货物的品名、数量、单价等要素,骗取未实际纳税部分出口退税款的; 4、以其他手段骗取出口退税款的。 刑法第二百零四条【骗取出口退税罪】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当前出口骗税的主要特点有:骗税手法更加隐蔽;骗税的金额越来越大;骗税活动的范围逐渐扩大;骗税分子消息灵通、行动迅速,通讯、交通工具先进,骗税一旦暴露,其不法分子会迅速携款逃窜,销声匿迹;法律规定的其他特点。 2、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2人已浏览
252人已浏览
108人已浏览
12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