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民法理论上的重大过失是指行为人因疏忽或过于自信不仅没有遵守法律对他较高的注意之要求,甚至连人们一般应该注意并能够注意的要求都未达到,以致造成...
法律上的过失行为指的是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从而造成损害结果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
重大过失是指责任人在正常情况下能够在法律行为能力范围内预见但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但相信事故不会发生而不采取措施造成的事故和损失。重大过失是普通人可以预见的主观心态。作为一个有相应工作能力的人,他没有预见或预见,但相信不会发生,造成事故或损失。重大过失是行为人可以预测自己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只是报告一种侥幸心理,继续自己的行为。重大过失在各种与法律有关的文章中很常见。但是,什么是重大过失,很难找到具有法律效力的定义。一般可以接受的定义是,重大过失是过失程度比较,可以避免的过失。以比较书面的形式表示:应该预料到会有不良后果,但轻信可以避免,从而造成损害的一种过失。
过于自信的过失是已经预见到危险,因为过于相信自己,认为自己能够避免危险的发生,结果没有避免而发生危险。比如:甲是游泳教练,乙不会游泳,甲带乙去水库游泳,甲想到乙不会游泳,可能会出先危险,但是甲过于相信自己的游泳技能,认为有自己在乙不会发生危险,结果乙发生了危险,甲构成过于自信的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是应该预见到危险,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危险,结果导致危险的发生。比如:甲打猎,在靠近村庄的地方,甲应当预见草丛里可能有人,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危险而开枪,结果导致村民被击伤,甲构成疏忽大意的过失。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64人已浏览
848人已浏览
479人已浏览
96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