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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已知晓《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离职手续。 员工签名: XXXX年XX月XX日 二、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公司不续) ...
1)经甲乙双方协商,自2008年5月5日起,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随之终止; 2)甲方同一在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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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跟员工协商一致 只要双方对公司立即解除劳动合同达成一致合意,那么便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不受其他限制。 不过,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按规定要支付员工补偿金。 2、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出现有以下几种情况,公司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 (2)员工严重违纪; (3)员工造成重大损害; (4)员工同时建立两个劳动关系,并对本职工作有严重影响或经提出拒不改正; (5)签订劳动合同时,员工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订立劳动合同。 (6)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并且,员工出现有以上过错,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关系时,公司也不用支付补偿金。 最后,若是发现员工出现有相应过错,公司想要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否则的话员工可以反驳,并且,若是双方因此产生争议的,可以积极去申请劳动仲裁等走劳动争议解决办法处理。
劳动合同终止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一方在合同期限届满时,强迫对方续订合同。企业劳动合同期满即行终止,不存在任何附带条件。确定是因生产或工作的需要,可以续订合同,但必须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任何一方无权强迫另一方续订合同。否则,所续订的合同是无效的,续订行为本身也是违法的 (2)合同到期后,双方当事人即不办理续订合同手续,也不终止合同,继续保持事实上的劳动关系。这种情况的出现,往往是源于双方当事人或一方当事人的法律意识淡薄。保持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往往会给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带来损害,因为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3)双方当事人在办理续订手续时不合法或不完备。比如,合同期限届满后,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协商,不经劳动者签字,而是由他人代为办理。通过这种方式续订的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劳动者一方一旦不承认续订合同的有效性,或采取不辞而别的行为,企业的损失无从追究。
如果是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并保存证据证明确实存在可以单方解除的情形。否则,一旦被认定为违法解除,需按经济补偿金的两倍赔偿。如果员工有几年的工作年限,索赔很容易就上十万甚至更多。所以需慎重。 终止劳动合同同样需符合法定的情形,如果不符合而通知终止劳动合同,那就等于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反过来讲,如果确实符合解除或者终止的条件,就应该发出通知并办理有关离职手续,否则一旦发生争议,员工到底什么时候离职、因何离职都说不清楚。 注意一点,通知书上列明的理由应与实际的理由一致。实务中有这样的例子,用人单位因为不胜任工作解除某员工,通知书上却写的是严重违纪。最终败诉了。 如果员工无法签收或拒绝签收,则将该通知书与《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一起快件邮寄至劳动合同或入职登记表上员工确认的通信地址,快件单上写明文书名称,作为证据。如果邮寄也无法送达,则可采取公告形式。 想要拿到公司双倍赔偿就必须实际情况上满足其条件,不能够弄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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