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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后,对于因意外事故而使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应该由谁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对于房屋的损毁灭失,如果是在房屋交付使用前毁损灭失的,由出卖人赔偿;如果是在房屋交付使用后毁损灭失的,则由买受人担责。如果买受人在收到书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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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房屋价格评估的因素主要有四个方面,包括区域因素、房屋因素、市场因素和心理因素。区域因素区域因素:主要包括地段等级、交通条件、小区环境、配套设施、未来发展前景及环境污染等。其中地段等级是影响房屋价格的重要因素。小区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着人们的居住品质。有一定的绿化、停车位、有公共活动场所配套并且整洁干净的小区,则有助于房屋价值的提升。房屋因素房屋因素:房屋的成新率、楼层、朝向、户型格局、房屋装修、燃气状况、物业类型、通风采光、景观等。其中对房屋价格影响较大的是房屋成新率、楼层、朝向及户型格局。另外,虽然房屋装修对房屋价格有一定的影响,但是由于每个人喜好风格不同,因此装修只能在一定程度上给予适当考虑。一般来说,装修5年以上的价值基本上降为零。此外,房屋的燃气状况、物业类型、采光及景观等,对房屋价格都有一定的影响。市场因素市场因素:房源多,价格平衡,自然房子要便宜一些;相反,则要贵一些。心理因素心理因素:购房者的偏好及交易心态对二手房的价格也有较大的影响,如果购房者特别偏好某一区域的房屋,或者急于买房,那么这些房屋价格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升高。
农村住房转让时,宅基地使用权一并转让,故农村私房买卖合同涉及农村宅基地的转让。依照《土地管理法》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仅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农村居民转让农村住房和宅基地的,因违反了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权属性,应当认定无效。司法实践中,如果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的时间较早,且经有关政府部门审核同意,从保护交易安全角度出发,农村房屋买卖的买受人即使是非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或者是城镇居民,不做无效处理。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后果,双方互相返还。 因双方当事人对合同无效均存在过错,故出卖方主张的房屋或宅基地使用费通常不会被支持,房款返还时是否支持利息,司法实践中通常从公平原则出发,认定房款利息及房屋升值导致买方的经济损失是否亦由出卖方补偿。
1、房屋买卖合同毁约的,应当按照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有约定违约金的,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赔偿其违约金。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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