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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通事故受伤伤残鉴定一般在治疗终结后进行。治疗终结,是指临床医学一般所认可的损伤后病理变化经临床治疗后得到完全或部分恢复并维持稳定的时期...
第一,交通事故受伤伤残鉴定一般在治疗终结后进行。治疗终结,是指临床医学一般所认可的损伤后病理变化经临床治疗后得到完全或部分恢复并维持稳定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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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主要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的法医中心作出,事故当事人据此进行调解或提起诉讼。 2005年10月1日实施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7条明确规定:侦查机关根据侦查工作的需要设立的鉴定机构,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不得设立鉴定机构。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确实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一个重要程序,准确地说是事故处理程序中一个很重要的环节,不同的伤残鉴定级别赔偿数额会差别很大,因此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对赔偿权利人和义务人都很重要。
无论通何种委托方式,伤者都要提供相关材料。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材料是否完整、充分、真实,直接关系到司法鉴定机构是否会受理。材料越充分、完整越有利于司法鉴定机构对伤者的伤情做出公平、公正、合理的伤残级别。一、什么时候可以伤残评定一般来说,伤残评定宜在人体受到损害后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进行,也就是说伤残评定以后无需再治疗了(但并不是说所有损伤以后不需治疗了,也有例外情况)。即待基本治疗期满、或已无治疗的需要、或已无治好的可能。一般损伤3个月以后就可评定伤残了,但是有的损伤还是依具体治疗情况确定。二、到什么地方进行伤残评定一般到当地司法鉴定中心,作伤残等级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如果属于工伤范畴的,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专门的鉴定中心作工伤等级鉴定。伤残鉴定,是全国通用的。三、为什么同样的损伤,不同的人伤残等级不一样伤残等级一般分为十个等级,它根据人体受到损害的原因不同,适用不同的鉴定标准,就会有不同的伤残等级,且计算伤残赔偿金的方法也不同。实践中涉及到人身损害赔偿的鉴定标准,主要有三种情形:、交通事故、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客运合同、医疗纠纷等引起的人身损害伤残评定,适用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b、工伤引起的人身损害,适用国家标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c、在四川省范围内,上述以外的人身损害赔偿,适用《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四、交通事故发生后,我能赔到多少钱因为交通事故的赔偿数额,主要根据你的伤残等级(劳动能力的受限程度)、双方的责任承担情况(交警大队的事故责任书)和车辆的保险情况,还有你的户口性质(城镇还是农村)决定。这里计算比较复杂,建议直接向律师咨询。
不能。(一)受伤人员治疗结束后,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大队申请伤残评估。大队初步审查后,向伤者发出《伤残评估预约通知书》;(二)伤者持《伤残评估预约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检查评估。资料不全的,评估人有权拒绝评估,当事人准备好资料后再进行评估;(三)评估人将根据检查结果和医院材料,在法定30日内对伤者进行评估;(四)当事人对评估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伤残评估书》后15日内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伤残重新评估。《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向执勤的交警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因抢救受伤人员变更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客、过往车辆驾驶员和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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