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提前通知股东,一般来说是要提前20天发书面的通知的,而且要是没有通知到位的话,可能会出现没有什么股东到场,但是这个不是我们的责任了一般来...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提前15天通知股东。具体参见《公司法》第四十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在一般情形下,召开股东会通知股东应提前提前十五日、但是如果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第四十二条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限责任公司是15天(公司法42条),但章程或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股份有限公司正式股东大会20天,临时股东大会15天(公司法103条)。股东大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召开。如有必要,公司还可召开临时股东会议。临时会议的内容,即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通过临时会议讨论解决什么样的问题,企业集团的法律问题也应在公司章程中规定。股东大会原则上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书以书面形式在会议前的充分时间内传递给每个有表决权的股东。股东大会的出席者一般是股东本人。股东也可以委托其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委托时应出具委托书。一个股东只能委托一个代理人,但一个代理人可以同时接受多个委托人的委托,代表他们行使权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在一般情形下,召开股东会通知股东应提前提前十五日、但是如果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第四十二条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4人已浏览
125人已浏览
1,616人已浏览
18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