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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规定了抵押估价应该由银行作为委托人并承担估价费用,但是并没有硬性规定必须是银行作为委托人,在实际工作中一般是由拟抵押人作为估价委托人并...
在实践中,抵押登记费用支付可以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一般由处理抵押房屋时的款项支付。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处分抵押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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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按揭贷款时由产籍中心收取抵押登记费,80元每套。依照规定,假如购买的是期房,在整个购房流程里,产生抵押权登记费用的环节有2处:一处是购房者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之后,在办理按揭时,和贷款银行共同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此时产生的80元/件(非住宅是550元/件)的抵押权预告登记费;第2处是商品房竣工交付后,购房者需要和贷款银行共同申请办理房屋抵押权登记,此时又产生笔80元/件(非住宅为550元/件)的登记费用。登记费的收取对象是申请人。房屋所有权抵押应当向房屋权利人收取,而商品房预抵押登记其登记费应当由抵押权人支付。
抵押登记费有谁付都是可以事先合同约定的,没有约定,因为你要贷款,这个费用应该由你出; 至于预告登记费,你自由选择,如果你不怕房子在卖给其他人,也可以不办理预告登记,这个是保护你的权利的,当然如果已经登记了,就付费吧。 当然开发商没有预先告知你的心情可以理解,不过对于买房子,这点钱不算什么,只要房子满意就好了。
房屋抵押登记费是房屋贷款人到房管局办理住房抵押贷款手续,在办理时向房管局缴纳一定的服务费用,即抵押登记费。根据赣价房字(1999)8号文件,住宅:抵押,它项权登记各80元(套);非住宅抵押按抵押金额0.4%。江西省价格监督检查局明确规定,业主办理房屋按揭抵押标准为每套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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