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家庭成员中俩个儿子均已经成年,准备分家另过独立生活,父母为子女生计考虑,愿将自己所有的财产分与二子为业,为划清产权,避免争议,团结和睦,特立...
不可以,根据《继承法》第3条规定,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遗产,继承人有权利继承。作为城市户口的继承人有权继承父母去世后留下的农村宅基地上的房...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第一种是以出让的方式办理过户,也就是以买卖的方式按照交易的程序去办理过户。 第二种是以赠与的方式办理过户,先办理赠与公证,然后办理房屋评估作价和房屋鉴定,最后办理过户。 第三种是以继承的方式办理过户,但这种情况需要发生在父母一方死亡的情况下。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家庭成员中俩个儿子均已经成年,准备分家另过独立生活,父母为子女生计考虑,愿将自己所有的财产分与二子为业,为划清产权,避免争议,团结和睦,特立此分家协议书为凭。这个是儿子和父母分家协议怎么写的范文
首先你父母没有任何义务按嫂子的要求,将产证上写孩子的名字,更何况目前他们夫妻感情已经不睦。为了防止将来离婚被对方多分得财产,目前在房产登记上也要多留点心眼。 至于此房产拆迁后应如何分配,得依据拆迁协议和拆迁选择的方案进行分配。极端的说,如果拆迁只考虑了原房产面积,未考虑任何人口因素,所得补偿均应归原房屋产权人所有,也就是你父母,包括建房时的人员,可能有你和你哥哥。至于你嫂子和孩子可能只是有居住权而已。目前农村拆迁,完全以人口为因素进行安置的已经较少,通常都是以面积为主,面积大就不考虑人口,面积小而人口多的可能会额外考虑一些人口因素。所以嫂子和孩子不是房屋产权人,要与你们同等的取得拆迁补偿是不可能的。 所以房产登记很重要,如果登记在他们名下或以他们为主,则可能增加他们本应享有的份额。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41人已浏览
644人已浏览
875人已浏览
1,17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