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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拘留算羁押期限。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
1、行政拘留算羁押期限。 2、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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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为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妨碍刑事诉讼,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社会危险,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逮捕后的羁押期限可分为三种:一般羁押期限、特殊羁押期限和重新计算的羁押期限。1、逮捕犯罪嫌疑人后,不得超过2个月; 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止的案件,可延长一个月;? 3、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的,可延长2个月;? 4、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6条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终止侦查的,可以延长2个月; 5、发现其他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期限。?欧阳律师建议,中国的批准逮捕程序是刑事案件分水岭的一个环节。请把握逮捕前37天的黄金救援期。
异地羁押算拘留期限。 抓获地公安机关在送押时应当对在逃人员宣布刑事拘留或逮捕,进而应当将抓获地异地羁押的时间计入刑事拘留或者逮捕的期限,并折抵刑期。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1、羁押期限是不可以折抵缓刑考验期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三条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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