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住了一年多的业主可以要求退房吗

2022-10-30
豪宅业主与业主对簿公堂深圳龙岗法院依法裁判化解纠纷深圳石化坂田高新技术工业区是深圳石化集团拥有的工业区,区内配套设施——石化坂田新村50栋别墅点缀其间,环境幽雅、宁静。可是从2000年1月,一场激烈的官司却在这里拉开了帷幕。入住新房两年多业主诉请退房这场官司的原告是坂田新村的两位业主,他们把深圳XX公司(下称石化工业集团)告到了法院,诉请与被告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由石化工业集团偿付延迟交楼的违约金、赔偿其它经济损失。入住两年多业主能否要求退房法庭认为,原、被告之间签订的《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属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依法应确认有效。因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为1998年10月31日,先于合同签订的时间,故可以认定合同签订后被告即有义务将房屋交付原告。被告于1998年12月、1999年1日交付,且当时房屋尚未通过竣工验收,被告的交付行为违反了合同的约定,被告对此应承担违约责任,应支付延期交房违约金自1998年11月10日计至同12月31日。被告交付的房屋已于诉讼期间内通过了竣工验收,况且原告亦接受并入住了所购房屋,原告请求解除与被告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被告退还购房款的理由不成立。原告请求被告赔偿的其它经济损失,即装修费、按揭保险费及公证费,是原告签订、履行合同而支出的费用,在合同得以继续履行的前提下,不能视为经济损失而由售房方予以赔偿。原告房屋存在的质量问题,应由被告予以维修解决。原、被告于1999年1月20日签订的《协议书》,当属购房合同的组成部分,除原告要交付未按协议规定,即2000年1月19日前付清剩余房款38000元外,还应依约按欠付额每日万分之五支付延期付款违约金。被告反诉理由成立,法院予以支持。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