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对于试用期未签订劳动合同时效时间是如何规定的这个问题,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但要注意一年的诉讼时效问题,双...
《劳动合同法》第13条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试用期合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试用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合同依法成立的,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1.根据《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这说明,一旦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该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应当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从时间上看,试用期是劳动合同期限的一个部分。无论试用期还是合同期,劳动合同当事人都受同一个劳动合同的约束,双方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来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所以,不按《劳动法》规定单独约定试用期和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的做法都是错误的。 2.根据《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试用期单独订立劳动合同的认定为试用期无效,合同期为正式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不订立劳动合同的,那么也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同样受到法律保护。 3.关于社会保险的问题,单位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做法也是错误的。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险制度是法定的强制制度,是必须要执行的,没有任何余地,任何逃避缴纳社会保险的行为都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4.但要注意的是,如果户口不在企业所在地,缴纳社会保险有一定的麻烦,如果公司为你办好居住证后,缴纳社会保险就方便得多。如果你在试用期间辞职,企业也应当按照你的工资标准,从你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时起为你缴纳社会保险。 5.综上可知,试用期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双方进行考察的一段期间,法律规定从用人单位开始用工之日起,双方就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的话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是违法的行为。
1、首先,没有规定劳动合同必须整年整月签订,哪天都行; 2、如果如你所说,签订2009年5月23日2012年6月1日,对你公司反而不利,比如:合同到期,公司不想续签,就只能提前发出终止劳动合同通知,这时候结算,一年补偿1个月,由于多签了几天,你就需要补偿3.5个月,反而不合算; 3、另外,要统一到一个日期,可以从入职时间来做文章,让入职的时间尽可能统一到每月1日,这样就好管理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2人已浏览
104人已浏览
114人已浏览
14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