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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订租房合同,对方支付房租时,可以随时要求其支付。如果有能够证明租赁关系存在的证据,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的规定...
【1】没有和对方签定书面合同,如果对方承认有口头合同,对方和原告说的合同保持内容一致,对方不赖账,因为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有纠纷,可以去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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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的,应当协商解决。 二、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解决或者民事诉讼解决。法律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 申请仲裁解决问题。仲裁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解决纠纷的一种法定方式。但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应当双方自愿,并事先在合同中约定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若事先在合同没有约定,事后双方当事人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 三、根据2021年《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九条规定,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一、如果是在中介租的房子一般中介有合同备份,可以在中介复印一份。如果他们拒绝的,如果承租人对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即租金的数额、租金的支付时间和方式、租期,是了解的话,租赁合同丢失影响不大。承租人完全可以依法继续履行,中介是不能将承租人赶出去的,他们也不可能伪造合同。必要的时候,可以向起诉。二、如果是租房东的房子租房子的房子没有合同不要紧,只要有租金交纳证明,押金条,这些都能证明合同的存在。 1、如果承租的合同已经到期,不管房东是否将房子租出了,都与承租人无关了:如果是在承租的租期内,丢了,还是可以要求继承履行。租赁合同只是一个能够证明租赁关系存在的最强证明。但是其他证明,比如押金、收条、证言,也能形成证据链证明租赁关系的存在。 2、如果房东不承认租赁关系存在,拒绝退还押金,双方可以协商,如果协商不成,起诉到法院解决,诉讼费由承租人预交、最终由败诉人承担。承租人有需要有其他的证据,证明租赁关系的存在,证明房东有违约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出租房子的时候,一定要记得签署合同,这个合同是很有必要的,以后诉诸法律必须用得着的。除了签署合同,手里必须留有租户的押金,如果租户交不起押金,那宁可不出租,也不能进来就租。没签合同,租户不给交房租,那首先要确定租户为什么不叫房租,这个是可以询问的。如果租户确实家里遇到了什么困难,经济条件堪忧,资金暂时周转不过来,那可以让其缓一段时间。人心都是肉长的,帮扶一下也是没什么的,但是明明自己有钱,自己胡吃海喝,自己败光工资的,坚决说不。他耍赖不交房租可以啊,那直接起诉就可以了,起诉现在费用也不高,正好给这些赖子一个忠告。如果不想麻烦,那还可以报警,吓唬吓唬他,实在不行,那房子收回就可以了,不给出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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