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腐败变质、病死畜禽等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不安全食品,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就地销毁。不具备就地销毁条件的,可由...
实施一级召回的,食品生产者应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召回工作。实施二级召回的,食品生产者应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召...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停止生产经营、召回和处置不安全食品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的严重和紧急程度,食品召回分为三级:(一)一级召回:食用后已经或者可能导致严重健康损害甚至死亡的,食品生产者应当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24小时内启动召回,并向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召回计划。(二)二级召回:食用后已经或者可能导致一般健康损害,食品生产者应当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48小时内启动召回,并向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召回计划。(三)三级召回:标签、标识存在虚假标注的食品,食品生产者应当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72小时内启动召回,并向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召回计划。标签、标识存在瑕疵,食用后不会造成健康损害的食品,食品生产者应当改正,可以自愿召回。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定期或者不定期报告不安全食品停止生产经营、召回和处置情况。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87人已浏览
3,515人已浏览
647人已浏览
58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