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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户口首套证明的开具必须是县级以上城市的房管局开的证明。户口是农村的,就村委会开个,到镇上盖章,再到县里盖章就好了。 2、首套房证明,...
1、安置房所有权证。 2、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 3、拆迁安置协议和已回迁安置证明。 4、查档证明。 5、被拆迁人身份证明;如果被拆迁人是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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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登记,是指房屋登记机构依法将房屋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那么,办理房产公证需要哪些材料,是什么办理房产公证需要哪些材料,主要内容如下:出售方: 1、企业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 2、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证; 3、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及买卖房屋合同文本。购买方: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法人资格证书。此外,公证处需要对所出售房屋的具体情况作详细了解。比如合同中买卖房屋的产权状况、坐落位置、数量、质量及附属设施情况和使用面积;房屋买卖价款数额、付款日期、付款方式;被买卖房屋交付使用时间;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及有关手续的约定;双方违约责任;双方当事人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内容;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及签约时间等,包括所要购买的房屋是否有银行抵押负担,都是审查的内容。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1)注销的户口; (2)医院的死亡证明书或火化证明。 2、被继承人单位证明。 证明内容: (1)被继承人的姓名、姓别、出生日期、死亡日期、死亡地点、死亡原因、生前住址; (2)被继承人的父母生存状况(后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注明死亡日期); (3)被继承人的配偶状况(注明是否原配); (4)被继承人的生子女(包括已死亡子女的死亡日期、其配偶和子女); (5)被继承人的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3、要继承的财产权利证书。(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存款凭证、股票帐户及证券公司出具的股票明细单、债券凭证、专利权证书等)。 4、被继承人的遗嘱公证书。 5、全部继承人均携带户口、身份证到公证处。 6、要放弃继承权的人必须本人到公证处。在外地的,在当地公证处办理“弃权声明书”公证; 在国外的,在驻在国的中国大使馆办理“弃权声明书”公证。 7、被继承人的档案复印件(单位盖核对章、密封)。 8、公证员审查所需要的其他材料。
1.办理未婚证明,需要在你现在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 2.民政部门婚姻可以根据所掌握的婚姻登记档案为当事人出具在本辖区内“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并备注不包括在本辖区域外的其他地方的婚姻登记。 3.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包括对未婚、离婚或丧偶后未再婚等三种婚姻状况进行证明。 二、未婚证明怎么办理(如何办理)、办未婚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本人户口本原件 3.原来离过婚的,应提供《离婚证》 4.丧偶者应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原配偶死亡证明。 5.一张一寸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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