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企业破产法(试行)第二十八条破产财产由下列财产构成: (一)宣告破产时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二)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
依照我国《企业破产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共有九种财产不属于企业破产财产,大体上可以分为以下六类...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基于仓储、保管、加工承揽、委托交易、代销、借用、寄存、租赁等法律关系占有、使用的他人财产;(2)抵押品、留置物、出置物,但权利人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或优先偿付被担保债权剩余的部分除外;(3)担保物灭失后产生的保险金、补偿金、等代位物;(4)依法律规定存在优先权的财产,但权利人放弃放弃优先受偿权或优先偿付特定债权剩余的部分除外;(5)特定物买卖中,尚未转移占有但相对人已完全支付对价的特定物;(6)尚未办理产权证或产权过户手续但已向买方交付的财产;(7)债务人在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尚未取得所有权的财产;(8)所有权专属于国家且不得转让的财产;(9)破产企业工会所有的财产。
下列财产不属于企业破产财产:1、企业设立的公益、福利设施;2、债务人以仓储、保管、加工承包等合同占有、使用的他人财产;3、抵押物、留置物、出质物;4、所有权属于国家且不得转让的财产等。
(一)债务人以仓储、保管、加工承包、委托交易、代销、借用、寄存、租赁等法律关系占有、使用他人财产;(二)抵押品、留置物、出置物,但权利人放弃优先受偿权或者优先偿还被担保债权剩余部分的除外;(三)担保物灭失后产生的保险金、补偿金、赔偿金等代位物;(四)依法有优先权的财产,但权利人放弃优先受偿权或者优先偿还特定债权剩余部分的除外;(五)在特定物买卖中,未转移占有但相对人已完全支付对价的特定物;(六)未办理产权证或者产权转让手续但已向买方交付的财产;(七)债务人在所有权保留买卖中未取得所有权的财产;(八)所有权属于国家且不得转让的财产;(九)破产企业工会所有财产。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51人已浏览
150人已浏览
251人已浏览
15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