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吗

2022-02-06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个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2.应用这一条款应该和《工伤保险条例》的第35条和36条比较理解,工伤员工没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况出现,企业不得单方面和工伤员工解除劳动合同。3.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时候,员工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并且符合退休金领取条件的,将不再享受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假如距离退休年龄缺少几个月的,可以得到几个月的补助金,但最高不得超过工伤伤残等级的享受标准。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