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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在怀孕周后,凡享受人流、引产、产检、生育等生育保险各项待遇时,从年月日起,由用人单位到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进行就医手续确认及申报定点医...
生育津贴是指法定产假期间的工资收入,如果单位已经支付了产假期间的基本工资、奖金等,那么就可以不给生育津贴了,但是要注意,如果生育津贴比上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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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符合重庆生育保险待遇享受条件人员可以申领生育津贴。其计算公式如下:生育上年本人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
生育津贴计算方法 以生育(流产)时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用人单位参保职工在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后,生育津贴补偿标准为: (1)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2)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 (3)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4)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后: ①放置宫内节育器,享受2天的生育津贴; ②取出宫内节育器,享受1天的生育津贴; ③皮埋术,享受3天的生育津贴; ④取皮埋,享受2天的生育津贴; ⑤输精管节扎,享受7天的生育津贴; ⑥单纯输卵管结扎,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 (5)生育津贴月计发基数为参保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基数确定,日计发基数按月平均缴费基数除以30天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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