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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如果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以携带计划生育证明等材料去社保经办机构领取生育保险: 1、按规定参加社保,生育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以上; 2...
申领所需材料: 1、身份证; 2、社保卡; 3、流产医学证明; 4、医疗费用收据; 5、其它相关资料。 申领生育津贴流程: 1、申请人携带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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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生育津贴怎么计算公式是根据产假天数来定的,计算公式一般为: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
生育津贴计算方法 以生育(流产)时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重庆市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工资是劳动报酬,女职工产假期间不提供劳动,不享有工资,享受劳动保险待遇。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和《重庆市生育保险暂行规定》的规定,重庆市女职工产假期间,停发工资,改发生育津贴:1、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经济支付按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支付。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生育期工资的,由所在单位补足差额;高于本人工资的,所在单位不得截留。2、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所在单位按产假前正常出勤工资标准支付。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重庆市人民政府《重庆市生育保险暂行规定》第十四条参保单位女职工符合政策生育或终止妊娠的,产假期间由领取工资改按下列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三)生育生活津贴=生育上年本人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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