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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探视,一般是指探望,具体方式、时间、地点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就这些问题起诉。如果继续上诉,法院探视权判决书可以要求法院就有...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婚姻法》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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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离婚案的判决书上没明确写上对孩子的探视权。 可以在判决书不签字,要求补上探视权问题。 【2】如果不能修改判决书,对离婚判决书不服的, 就探视权问题,提起上诉。
(1)探望权的权利主体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而探望权的义务主体为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2)探望权是离婚后父亲或母亲对子女的一项法定权利。 (3)探望权产生的时间是离婚后。 (4)探望权的行使必须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1】在离婚案的判决书上没明确写上对孩子的探视权。 可以在判决书不签字,要求补上探视权问题。 【2】如果不能修改判决书,对离婚判决书不服的, 就探视权问题,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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