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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
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性质,是财产赔偿责任。确定之性质有以下三点根据: 1、以财产方式作为主要救济手段就广义而言,精神损害包括赔偿损失、停止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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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财产权的精神损害赔偿: 一般情况下,精神损害赔偿是针对人格权和身份权受到侵害而言,但由于某些特定的物品在被人们持有时被赋予了一定的意义,这样使其具有了人格化的特殊意义。而由于侵权方的行为导致该物件的永远灭失或损毁,必将给受害人的心理和精神带来了较大的程度的伤害,而如果单纯的财产本身的价值并不足以弥补受害人精神上所受到的打击和痛苦,因此进行精神损害赔偿也是非常必要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因侵权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第九条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三、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由此可见,精神损害赔偿并非人们想象中那样动辄可以要求并且数目巨大的,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且数目要符合我国现阶段人民的生活水平和承受能力,在受害人残疾和死亡时,精神损害赔偿已包括在我国法律规定的相关赔偿之中,且数目并非人们理解动辄几十万,在残疾或死亡的情况下,精神损害赔偿都没有这么多,更何况其他情况呢? 由此可见,餐厅作为服务行业,它每天都要面对大量的消费者,考虑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作为弱势群体,其权益的保护得到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更多的关注,因此餐厅经营者的义务或责任也就更加严格,特别是知名度高的餐厅,出现顾客投诉索赔的比例更高。那么假如顾客消费时发生伤害,餐厅经营者应如何去处理,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呢? 1、无论如何,在责任未认定前,餐厅的任何人不得向顾客主动建议、许诺支付、或承认对事故负有任何责任。 2、当顾客遭受第三人伤害时,不能置之不理,应尽量在能力范围内协助顾客,如餐厅管理人员出面调停或制止,不能制止的应尽快报警等等。因为消委会或法院在确定赔偿责任时,会考虑餐厅经营者在损害发生时是否有及时采取有效的制止措施以避免损害的扩大。 3、当顾客是因餐厅工作人员的过错或疏忽造成伤害的,餐厅经营者应即时陪同顾客去医院检查,一方面要持积极的态度去处理,以缓解客户的抵触情绪,便于往后的协商。其实更重要的是,有利于责任的认定,避免损害的扩大。曾经有一案例,一个客人在餐厅因地滑摔倒,当时客人没有去医院检查,结果几天后客人脾出血死亡,由于没有当时摔倒的医院检查报告,餐厅不能证明客人的死亡与摔倒没有直接联系,法院判定餐厅需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4、注意相关证据的收集,建立事故处理档案,内容包括: 1)受害客人或其家属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2)医院检查报告、病历、住院单、医药费原始收据、车费单; 3)要求当班的服务员和管理人员以书面记录下事发经过和处理过程,并签名归档。 4)如客人被盗被抢、或被打,应取得公安部门的有关证明。 5)客人的书面索赔书 6)如消委会介入调停,消委会受理书、调解书等。 建档的好处是有利于事故责任和索赔金额的认定,同时也利于餐厅经营者针对事故的原因作出相应的整改措施,以避免以后同类事故的发生。 5、如事故严重,或客人提出赔偿金额较大,与客人协商时,最好有律师在场参与,并每次作好会议记录。 消费者要树立较高的法律意识,不管涉及的金额大小,只要是权利被侵犯了我们都要积极维权。以上就是ask.com小编的资料整理。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餐饮索赔纠纷是怎么样的这个问题。如果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欢迎大家咨询ask.com,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侵害财产权的精神损害赔偿: 一般情况下,精神损害赔偿是针对人格权和身份权受到侵害而言,但由于某些特定的物品在被人们持有时被赋予了一定的意义,这样使其具有了人格化的特殊意义。而由于侵权方的行为导致该物件的永远灭失或损毁,必将给受害人的心理和精神带来了较大的程度的伤害,而如果单纯的财产本身的价值并不足以弥补受害人精神上所受到的打击和痛苦,因此进行精神损害赔偿也是非常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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