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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买卖在当前的法律法规仍不受法律保护。 农村集体土地包括宅基地流转改革正在探讨之中。 对于已经买了小产权房如果碰到拆迁,因集体土地不作...
可以根据当地具体的拆迁政策要求补偿。 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应当由当地的征收管理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涉及到土地征收的话,需要经过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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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小产权房在拆迁守程中能否获得拆迁安置补偿,分为两种不同情况。 第一,小产权房的性质是属于履行了审批手续的房屋,但是集体经济组织在安置本集体民过程中擅自扩大了销售对象。由于根据现行法律和政策,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不得购买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因此买卖合同归于无效。在此情况下,应首先认定所涉房屋的所有权是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或者属于宅基地使用人所有,拆迁安置补偿的利益,只能由所有权人即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享有。 第二,小产权房是属于违法建筑。对于这种情况,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22条第2款“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的规定。
无产权证或证件不全的房屋,不等于违章建筑,不等于可以无偿强制拆除。拆迁时,根据当地政策,应根据实际情况综合分析考虑,准确确定,给予适当的赔偿。
如果小产权房是合法经过政府部门审批的建筑,其拆除时赔偿应当按照当地房屋的价值来计算赔偿金额,并补偿安置搬迁费用。如果小产权房没有经过审批手续批准,其属于违章建筑,在拆除时不予赔偿。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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