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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该房屋的产权证上登记的是您父亲的名字,那么您父亲作为所有权人对该房屋是有完全处分权的,那么他亲手书写的遗嘱即使不经过公证也是有效的,但公...
这中间涉及到母亲(母亲享有产权的一半)的遗产问题,如果其他子女同意,可以过户给照顾的女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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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看你还有无兄弟姐妹,也就是还有无其它继承人,如果有,你母亲只能处理自己的那部分财产,你父亲去世早,他的那份,你母亲、你与其它继承人在其去世时已经享有继承权,比如你父亲享有房产二分之一,如果有四个继承人,则每个人享有八分之一的份额。你母亲在处理时,只能处理自己的二分之一加上从你父亲那里继承的八分之一。 其次,如果要把房产全部过户到你名下,那么其它继承人要出具放弃份额的书面声明。 第三,建议到房管局交易大厅咨询为宜,有些政策性文件、具体程序规定,行政部门掌握更细一些。
1、首先要了解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若有您妈妈的名字,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其他兄妹可以分一些。 2、在您妈妈还健在的情况下,可以和您妈妈商议,变更房产证的名字,将您妈妈的那全部过户到您儿子下,或者过户到您的名义下。 3、或者让您妈妈写一份遗嘱,明确她的财产如何分配。
要先到房管局办理过户,过户到你名下,之后再过户到买方名下。你讲的公证是遗嘱公证吧,你可以与母亲、爷爷奶奶(如果健在的话)、兄弟姐妹一起持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公证书、房产证等到房管局办理第一次过户,过户到你名下。也可以与上述亲属一起到公证处做继承公证,再持继承公证书、身份证、房产证等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第二次过户就简单了,你与买方一起持身份证、房产证到房管局办理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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