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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种情况属于未尽赡养老人的责任,被告人多次传唤未到,正常可以被强制拘传当事人,所以民诉可拘传当事人这一行为属于正常法律手段。...
拘传,是指人民法院在法定情况下强制被告到庭的一种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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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传是有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0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穿笭扁蝗壮豪憋通铂坤的,可以拘传。”这条法律规定表明,只有对必须到庭的被告,才可以适用拘传。拘传是一种强制措施。对原告、不必到庭的被告、第三人、诉讼代理人等诉讼参与人都不能适用拘传。对原告,不必到庭的被告,第三人等的不到庭,不采取拘传措施,并不是没有办法,而是认为不必要。对原告一般采取按撤诉处理的办法,有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对不必到庭的被告可采用缺席判决的办法。对第三人,一般采取缺席判决,对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按原告对待,即按撤诉处理。所以法院可以做缺席判决而不必一定拘传。
法院送达传票,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当事人本人不在可以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如果当事人本人和亲属都拒绝签收传票,法院可以存取留置送达的方式送达传票。如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法院可以采取公告送达。《民事诉讼法》规定:第八十五条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第八十六条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法院送达传票,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当事人本人不在可以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如果当事人本人和亲属都拒绝签收传票,法院可以存取留置送达的方式送达传票。如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法院可以采取公告送达。《民事诉讼法》规定:第八十五条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第八十六条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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