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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虚拟股票方案; 2、持股方案; 3、期股激励方案; 4、股份期权; 5、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其他股权激励方案。...
一、非上市公司实施符合条件的激励,本公司最近6个月在职职工平均人数,按照股票(权)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禁、股权奖励获得之上月起前6个月“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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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情况而定。我国法律只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有规定,对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激励则无明确法律规定。因此,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激励机制仅能在现有的公司法规定的框架内进行操作,实施过程中一定要签订合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在清产核资和审计的基础上,转让方应当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评估报告经核准或者备案后,作为确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价格的参考依据。在产权交易过程中,当交易价格低于评估结果的90%时,应当暂停交易,在获得相关产权转让批准机构同意后方可继续进行。
视情况而定。我国法律只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有规定,对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激励则无明确法律规定。因此,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激励机制仅能在现有的公司法规定的框架内进行操作,实施过程中一定要签订合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在清产核资和审计的基础上,转让方应当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评估报告经核准或者备案后,作为确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价格的参考依据。在产权交易过程中,当交易价格低于评估结果的90%时,应当暂停交易,在获得相关产权转让批准机构同意后方可继续进行。
一般而言,中小企业喜欢给员工一部分股权,以实现“金手铐”的功能。中小企业要想对员工实施股权激励,会出现以下几个难点: 首先,股价不好确定。 因为非上市不能上市流通,这样就难以计算得出一个公允的股票价值,在定价时主观因素影响严重。 其次,股票缺乏流动性,收益不能及时体现。 中小企业股票难以自由流通,变现能力极差,一般只能在离职时才能变现。 再次,财务不够透明,员工缺乏信心。 中小企业一般不会聘请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公司的财务资料缺乏公信力,如年度销售额、利润额、负债额等,都难以令员工尽信。 第四,员工的股东难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一般来说,即使是小股东,员工的股东权益也是受法律保护的。但在实际上,企业一把手的权威太盛了,小股东的说话权利往往被剥夺。长此以往,没有任何的小股东还会有兴趣在公司大事上说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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