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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姓名修改申请报告我是孩子的监护人、孩子是单亲家庭、父亲重来不来看她、抚养费也不贴、孩子户口在我这、我想给孩子改为和我姓!需要哪些手续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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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是公民身份证的主要信息之一,非法定审批程序不得更改。 一、未成年人乳名改为学名,可以由父母双方代为申请(10岁以上需本人同意),在校中小学生还需要学校证明。 二、18周岁以上成年人有下列申请理由之一,可以申请更名。正在接受刑事或民事调查的公民不予受理。 1、收养、寻回或解除收养关系的; 2、出家或还俗的僧、道、尼者; 3、长期以笔名、艺名等与姓名事实通用的; 4、用字用意有悖于国家政治、有伤风化、有辱人格的; 5、使用了新华字典以外的冷僻字或自造字的。 成年人有工作单位的,需要单位人事部门使用证明。 三、办理程序:申请人根据具体情况提供相关资料;派出所受理后调查核实并上报审批;10个工作日后办结或答复。 更多的户籍问题请持户口本、身份证到住地派出所户籍室咨询。
在未成年子女更改姓名的情况下,父母双方必须到场并签署同意申请的书面文件,才能完成该申请。为了确保顺利办理,申请者需要先取得孩子生父或母亲的支持和配合。一旦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他们必须一起前往当地派出所提交书面申请,并且在签名确认环节中,至少有一方与申请人同时签字。这样,公安机关的相关工作人员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未成年子女的姓名进行更正审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公民可以变更姓名。具体来说,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更改姓名时,可以由本人或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而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则需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法律咨询解答 未满16周岁公民要求变更现用姓名的,由父母或者监护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填写申请报告,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经派出所审核批准后,办理变更。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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