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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以下赔偿费用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标准计算: 1、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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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 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不动产提起 的行政诉讼,由 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选择行政诉讼管辖权: 一、一般地区管辖采用原告就被告的原则; 2、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仍由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不服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由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都有管辖权。铁路运输及与铁路运输有关的侵权纠纷,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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