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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企业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出借人、...
一般由公司财产承担,法定代表人原则上不承担。公司具有独立人格,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的,可以申请破产。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否认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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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如盖分公司的财务章,肯定应该由分公司承担还款责任。但个人借款盖分公司的财务章,则属于虚构事实,嫁祸公司的犯罪行为。 保证双方的利益都不受侵犯,就是用自己信得过的人。
1、一般由公司财产承担,法定代表人原则上是不承担的。 2、公司具有独立人格,公司财产不足偿还全部债务的,可申请破产。 3、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于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特定情形的规定,即第二十条第三款所述之“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和第六十四条所述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承担。企业法人直接经营管理的财产仍不能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执行该企业法人其他分支机构的财产。《公司法》第十四条【分公司与子公司】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清偿债务时,可以裁定企业法人为被执行人。企业法人直接经营管理的财产仍不能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执行该企业法人其他分支机构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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