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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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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不足部分,由机动车所有人在其自行购置的商业保险中补足或自行承担。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3、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我的回答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一共四联,分别是:业务留存联、财务留存联、交管部门留存联、和投保人留存联。业务留存联、财务留存联这两张是保险公司的,一个业管部业务留存,一个是财务部用于保险核算的,在车主手里面的正本是第三联,是车主在审车的时候给交警的,副本就是第四联自己留着的,如果需要报保险的时候要用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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