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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夫妻共同房产双方平分,如果只是其中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则归各自所有。若双方对房子分割有约定的,应当按照双方的约定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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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夫妻共同房产双方平分,如果只是其中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则归各自所有。若双方对房子分割有约定的,应当按照双方的约定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3)》第四条婚姻关系存在期间,配偶要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下列主要原因除外,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1)一方已隐藏、转移、卖出、被摧毁、哄骗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2)具有法定支持义务的人必须接受重大疾病治疗,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第五条配偶婚后个人财产所产生的收入,除窒息和自然欣赏外,还应当确认为夫妻共同财产。
《解释二》第二十条规定了在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的三种情形,即(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解释二》第二十条规定了在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的三种情形,即(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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