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需要分情况: 1、在结婚登记前的嫁妆,应认定为是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属女方个人财产,若离婚的,仍是女方个人财产,不算在可分割财产的...
女方的嫁妆离婚时一般算共同财产,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继承或者受赠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嫁妆是女方的父母赠予女方的,是女方的个人财产,不应予以分割。依照我国不少地方的民间传统风俗习惯,女方娘家陪送的嫁妆,是结婚时女方的父母给予女方的,应认定是女方父母对自己子女的单独赠与,而不是赠与夫妻双方的,是女方的婚前财产或属于女方所有的个人财产,而不属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 婚姻关系依法确立,夫妻在此后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都应归夫妻共同所有。但是,依照我国不少地方的民间传统风俗习惯,女方娘家陪送的嫁妆,应被视为女方的婚前财产或属于女方所有的个人财产,而不属赠与给结婚的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
需要分情况: 1、在结婚登记前的嫁妆,应认定为是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属女方个人财产,若离婚的,仍是女方个人财产,不算在可分割财产的范围内; 2、在结婚登记后陪送的嫁妆,女方家人若未明确是对某方的个人赠与,则认为是对夫妻的赠与,属夫妻共同财产,算在可分割财产的范围内。
嫁妆是女子出嫁时,从娘家带到丈夫家去的衣被、家具及其他用品。 各地、各民族的风俗习惯不同,其所送的嫁妆也会不同。 从形式上看,女方娘家陪送嫁妆是在双方婚姻关系依法确立后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而这种陪送也有被认定为“赠与”的可能。 婚姻关系依法确立,夫妻在此后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都应归夫妻共同所有。 但是,依照我国不少地方的民间传统风俗习惯,女方娘家陪送的嫁妆,是结婚时女方的父母给予女方的,应认定是女方父母对自己子女的单独赠与,而不是赠与夫妻双方的,是女方的婚前财产或属于女方所有的个人财产,而不属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6人已浏览
127人已浏览
140人已浏览
12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