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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流程包括:起诉,受理,一审,二审,再审,执行。这里重点介绍第一审程序: 1、原告起诉,立案; 2、审理前准备:第一步:向被告送达起诉...
在此跟大家分享行政诉讼立案的具体流程: 一、起诉人提交立案材料立案材料包括:行政起诉状,起诉人身份证复印件,行政行为存在的证据,与行政行为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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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对原行政行为作出判决的同时,应当对复议决定一并作出相应判决。 人民法院依职权追加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者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的,对原行政行为或者复议决定可以作出相应判决。 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原行政行为和复议决定的,可以判决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人民法院判决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的,应当同时判决撤销复议决定。 原行政行为合法、复议决定违法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复议决定或者确认复议决定违法,同时判决驳回原告针对原行政行为的诉讼请求。 原行政行为被撤销、确认违法或者无效,给原告造成损失的,应当由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承担赔偿责任;因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由复议机关对加重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原行政行为不符合复议或者诉讼受案范围等受理条件,复议机关作出维持决定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一并驳回对原行政行为和复议决定的起诉。
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1、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2、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3、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以上就是110ask.com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
第一阶段:起诉阶段。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1、原告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证据;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审查原告的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的,作出立案决定。第二阶段:答辩阶段。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书面答辩;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15日内作出书面答辩。第三阶段:庭审阶段。这个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件,明确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它包括以下程序:1。法庭调查;2、法庭辩论;3、法官主持调解;4、调解无效,判决。离婚诉讼结束,但不服法院判决(调解)的,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判决生效。对于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申请再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完成后,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法享有的起诉权。必须受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向被告发送起诉状复印件,被告应当自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书应当注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姓名、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发送答辩状副本。被告不提出答辩,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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