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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 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消费者的权益有哪些: (1)知情权。是指消费者所享有的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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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金融消费者保护法的相关规定, 第一条为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公平、合理、有效处理金融消费争议事件,以增进金融消费者对市场之信心,并促进金融市场之健全发展,特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之主管机关为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 第三条本法所定金融服务业,包括银行业、证券业、期货业、保险业、电子票证业及其它经主管机关公告之金融服务业。前项银行业、证券业、期货业及保险业之范围,依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第三项规定。但不包括证券交易所、证券柜台买卖中心、证券集中保管事业、期货交易所及其它经主管机关公告之事业。第一项所称电子票证业,指电子票证发行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款之发行机构。
消费者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简称求偿权。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既可能人身权受到侵害,也可能财产权受到侵害。人身权受到的侵害,包括生命健康权,人格方面的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等受到侵害。财产损害,包括财产上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指现有财产上的损失,如财物被毁损,伤残后花用的医药费等。间接损失,指可以得到的利益没有得到,如因侵害住院而减少的劳动收入或伤残后丧失劳动能力而得不到劳动报酬等。 享有求偿权的主体,是指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受害者。受害者包括: (1)购买者,即购买商品为己所用的消费者; (2)商品的使用者,即不是直接购买商品为己所用的消费者; (3)接受服务者; (4)第三人,即在别人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过程中受到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其他消费者。
消费者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简称求偿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既可能人身权受到侵害,也可能财产权受到侵害。人身权受到的侵害,包括生命健康权,人格方面的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等受到侵害。财产损害,包括财产上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指现有财产上的损失,如财物被毁损,伤残后花用的医药费等。间接损失,指可以得到的利益没有得到,如因侵害住院而减少的劳动收入或伤残后丧失劳动能力而得不到劳动报酬等。享有求偿权的主体,是指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受害者。受害者包括: (1)购买者,即购买商品为己所用的消费者; (2)商品的使用者,即不是直接购买商品为己所用的消费者; (3)接受服务者; (4)第三人,即在别人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过程中受到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其他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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