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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债权人通过行使解除权解除了合同,其与债务人均不再履行原给付义务,已提供的给付则须返还。 2、期待利益的赔偿,则依差额方法计算,债权人可请...
债权人通过行使解除权解除了合同,其与债务人均不再履行原给付义务,已提供的给付则须返还。 期待利益的赔偿,则依差额方法计算,债权人可请求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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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或者解除员工)分为以下三种情况:1。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应当支付经济补偿或者赔偿而不支付的,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其合法权益:1。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没有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的,员工没有过错,也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用人单位的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应当支付员工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员工2个月的工资;2、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应当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员工一个月的工资;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且未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的,应当多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N-1;3、员工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员工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书面通知员工;
债权人通过行使解除权解除了合同,其与债务人均不再履行原给付义务,已提供的给付则须返还。 期待利益的赔偿,则依差额方法计算,债权人可请求赔偿的是其对待给付的金钱价值与债务人给付的金钱价值之差额。 全部解除、部分解除与损害赔偿 在债务人已经提供了部分给付而就余下的部分发生不履行之时,由于合同可能全部解除或部分解除,解除与期待利益赔偿的关系也有所不同。 全部解除的前提是,债权人对于债务人已提供的给付不享有利益。 至于债权人对于部分给付是否无利益,应以债权人通过订立合同所追求的利益为出发点,考察部分给付的保留能否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债权人的利益。 部分解除,部分给付与部分对待给付的交换对于债权人而言是否较合同正常履行时不利。
债权人通过行使解除权解除了合同,其与债务人均不再履行原给付义务,已提供的给付则须返还。 期待利益的赔偿,则依差额方法计算,债权人可请求赔偿的是其对待给付的金钱价值与债务人给付的金钱价值之差额。 全部解除、部分解除与损害赔偿 在债务人已经提供了部分给付而就余下的部分发生不履行之时,由于合同可能全部解除或部分解除,解除与期待利益赔偿的关系也有所不同。 全部解除的前提是,债权人对于债务人已提供的给付不享有利益。 至于债权人对于部分给付是否无利益,应以债权人通过订立合同所追求的利益为出发点,考察部分给付的保留能否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债权人的利益。 部分解除,部分给付与部分对待给付的交换对于债权人而言是否较合同正常履行时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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