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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但是未经审批机构批准的股权转让协议视为已成立、未生效的行为。股权转让协议应自被审批机构批准之日开始生效。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有限...
工程转让协议是有效的,工程合同的签订不仅可以保障工程建设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可以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的相关问题提供解决条件。《建筑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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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只要双方协商一致,意思表达真实,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不存在欺诈、胁迫,没有显失公平,手写的协议同样有效。 《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关键词:拆迁安置房屋买卖转让合同过户不得转移效力2005年2月,甲与乙签订买卖协议,约定乙将其即将交付的拆迁安置房一套卖给甲,房屋面积125平方米,总价款12万元。协议签订后,甲按约支付了定金,乙也于同年6月1日交付房屋。2005年11月,乙领取房产证和土地证后拒绝履行协议,不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并提出拆迁安置房未经批准不能转卖,主张原协议无效。试问该份合同是否有效甲应如何处之房地产律师解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第一款规定:“依照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手续,或者办理批准手续才生效。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当事人仍未办理批准手续的,或者仍未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得转移。”因《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并未规定合同必须在报批、登记后才生效,因此,上述拆迁安置房屋买卖合同订立后虽暂时没有履行报批、登记手续,但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只是交易房屋的所有权暂时不能发生转移。实践中,拆迁安置房屋买卖交易双方对买卖合同的报批、登记手续都是放在合同履行过程的房屋过户阶段进行,而房管部门也是将房地产交易、房屋所有权发证审批同时进行,由受让方缴纳土地出让金后再由房管部门批准交易并着手核发房产证。从实际操作的这一做法中,也可以看出拆迁安置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并不受批准、登记手续的影响。综上所述,甲跟乙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有效,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可以要求乙继续履行协议,协助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或者退房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相关问题:1、拆迁安置房能否买卖2、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效力如何3、拆迁安置房如何办理过户手续
工程分包不是合同转让。工程分包是指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后分包给第三人,但合同主体仍为发包人和承包人;合同转让后,合同主体成为一方和第三方。根据法律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也可以与勘察人、设计人和施工人签订勘察、设计和施工合同。发包人不得将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项目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总承包人同意,总承包人或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可以将其承包的部分工作移交给第三人。第三人对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所有建设项目分包给第三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所有建设项目分解后分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商将项目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禁止分包商重新分包承包的项目。主体结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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