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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公租房申请条件: 1.年满18周岁; 2.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 3.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2人家庭月收入不...
关于申请公租房的问题,解答如下: 1、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为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已通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资格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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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街(镇)、区级审核流程和办理时限 1、申请受理。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负责受理在辖区范围内居住的申请人提出的申请。 2、受理时间。符合申请条件的于11月28日至2月10日工作时间至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2、初审、公示。街(乡、镇)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和初审;经初审合格的,将申请家庭人口、现居住地点、住房状况、家庭收入、财产、工作单位等情况在申请人居住的社区公示7日(公示范本见附件1)。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签署初审意见并将申请材料报区住房保障部门复查。经初审、公示不符合条件的,应通知申请人办理退件手续并说明退件原因。 二、申请条件 二人及二人以上家庭人均年收入 3.2万元以下(含)、单身家庭年收入 4.8万元以下(含),家庭总财产58万元以下(含)的几类人员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具有五城区居民户籍(农村村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除外)且申请之日落户已满3年,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含)的家庭; (2)符合一定条件(申请人不具有本市五城区居民户籍或者属于本市五城区农村村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申请人在本市五城区务工且在本市五城区累计缴交养老等社会保险满6年,或属于与企业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本市五城区累计缴交养老等社会保险满1年的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的外来务工人员,本人及其家庭成员须在本市五城区无自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 (3)在本市五城区范围内的省、市、区属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且已转正定级的在编工作人员,本人及其家庭成员须在本市五城区无自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
公租房的保障对象,以及其具体怎么界定,是近两年来大家关注的焦点。通知中表明,三类人可以享受公租房的保障: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其中中等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80%左右,具体条件由城市人民政府确定。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正在逐步纳入经适房制度保障,买不起经适房的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新就业人员也首次有了明确界定,是指具有大中专学历,工作不满5年并在城市有稳定职业的人员。外来务工人员是指在城市有稳定职业并在就业地居住一定年限的非就业地籍及的从业人员。其中,公租房重点解决新就业人员初始工作和外来务工人员在就业地工作期间的租房问题。
重庆公租房申请条件:1、年满18周岁;2、工作收入来源稳定,租金支付能力强;3、.单身人士月收入不超过2000元,2人家庭月收入不超过3000元,2人以上家庭月收入不超过1500元;4、.住房困难家庭无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13平方米;5、在城市和其他地方工作的无住房人员,应当缴纳城市职工的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重庆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所需材料:根据情况到指定申请点领取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并按申请人类型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2、.身份证明;3、结婚证明;4、.工作、收入、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缴费证明;5、.家庭成员住房状况证明等。《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当地无住房或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农民工的,在当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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