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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规定,工伤伤残鉴定可以由用人单位提出,也可以由受伤职工提出鉴定的,劳动部门会受理的。那么这就是社保工伤鉴...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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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ote][b]以下是引用[i]w haoye在2005-8-2 17:27:00[/i]的发言:[/b] 感谢律师的帮助,我的工伤赔偿结果是一分钱也没有,更加不是“双赔了” 1.问劳动部门负责赔偿的人,回答说,交通事故赔偿就是工伤赔偿,说我们扬州市政府好没有执行新的规定,再问他们是按照新规定还是按照旧规定,他们自己也说不清楚,他们还回答说,要么打官司。 2.我的劳动鉴定,定为八级,但是通知单上也的却是“重新鉴定”。我只鉴定一了次,为什么叫“重新鉴定”呢?是否和交通事故法医鉴定有连接,问我厂里的专管工伤的那个负责人,他也说不清楚。 3.我第二次开刀的手术发票,劳动部门是否应该拿去,没有赔偿我,为什么要我发票呢,是否有什么问题? 我厂跟我们员工买工伤保险。 目前,我想放弃这些事,但想有个说法谈何容易,请律师能够帮助我,指点我一下。 [/q ote] 谁帮帮我,请各位好心人帮帮我吧
《工伤保险条例》第23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后,应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一般来说,工伤职工到所属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申请工伤认定的部门),再根据通知的要求到规定的医院进行统一的鉴定(专家组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在医疗卫生专家库随机抽调),然后再到申请鉴定的劳动保障部门凭《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领取通知书》领取结论。
具体数额需要根据你的实际工资标准计算,维权方式可以通过仲裁或者诉讼解决。*******鉴定所: 为办理案件需要,我中心需要对***(男,汉族,身份证号:******************,**省**市**区**街**号居民)进行伤残等级鉴定,以计算人身损害赔偿数额。特请求依据《工伤伤残鉴定标准》,结合***的身体状况及病历资料进行伤残鉴定为盼。 委托人: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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