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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案件涉及事实收养子女,发现事实送养人的,不能在同一案件中处理,应当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由行政机关处理。(二)抚养、收养、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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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的房产税指的是租赁经营用房房屋需要缴纳的房屋租赁税,应该由房东承担,如果接手之前没有营业(至少没有开过销售发票),可以以没有经营为由申请免除;如果有租房合同,可以要求房东提供缴税凭证。 股东转让税现在全国都没有征收啊,除非是你接手时注册资金增加了,或超过注册资金溢价接收,需要交纳增值部分的所得税,这样应该由股份的转让方负担,受让方没有理由负担这部分税费。 另外,现在办理公司注册花钱很少,国家今年免除了工商注册费,对注册资金也不要求马上交清,只需要承诺一个缴纳时限即可。
根据《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对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是否涉及税收规定,须注意以下事项:缴纳时间 1、注册资金,可以一次或分次缴足到位,但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20%,其余部份在公司成立日起两年内缴足(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缴纳形式 2、注册资本,可以用货币、实物、无形资产出资,但货币出资额不得低于30%,其余70%可以是无形资产或者实物资产(知识产权允许出资的有:商标权、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计算机著作权和土地使用权。无形资产价值通过权威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价值评估报告来认定其价值)。最低限额 3、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内外资一样): ①一人有限责任公司,10万元人民币一次性缴足到位 ②两名股东及以上有限责任公司,3万元人民币 ③股份有限公司,500万元人民币 ④上市公司最低3000万。
在离婚诉讼中,经常会出现一方是公司的经理、总经理或者董事长或者一方持有公司的股份、股票等情况。法院审理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时就需要考虑公司的性质来确定:第一,公司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第二,一方持有的公司利益如何分割。 1、个人独资公司。公司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要首先要看公司的性质。以一方名义注册的个人独资公司,如果资金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经营或者所得收益主要用于家庭生活的公司财产一般会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独资企业的,人民法院分割夫妻在该独资企业中的共同财产时,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一方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后,由取得企业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2)、双方均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在双方竞价基础上,由取得企业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3)、双方均不愿意经营该企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等相关规定办理。 2、有限责任公司。如果离婚纠纷中一方持有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无论持有的股份所占的比重有多大,都不能认为该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一方持有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优先购买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2)、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用以证明前款规定的过半数同意的证据,可以使股东会决议,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 3、股份有限公司。如果一方持有的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或者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时,可以根据现价或者双方都同意的价值分割。如果根据现价分割分割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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