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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取得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满3年;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人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企业注册资本总额的60...
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从事造价5000万元RMB以下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业务范围包括:1、建设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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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点击数:435 1997] 73号 为了促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健康发展,规范中介组织的价格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及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制定山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现予发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依法设立并取得《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的单位,面向社会,承接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项目经济评价、投资估算、工程概算、预算、竣工决 (结)算、工程招标标底或投标报价的编制、对工程造价审核以及其他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可以依据本办法收取咨询服务费。 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属政府管理的经营性收费。委托单位与咨询单位可根据《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结合咨询项目的难易程度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但收费标准上浮最高不得超过公布标准的 10%。 三、工程造价审核,其各项核增、核减金额相抵后最终差额不超过 5%的,咨询服务费由委托单位支付;最终差额超过 5%的,超过部分由原工程造价编制单位支付。咨询单位的审核结论要将核增核减各项金额依据书面通知委托单位和原工程造价编制单位。其他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服务费一律由委托单位支付。 四、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接受委托,开展咨询服务时,应与委托单位依法签订协议或合同,明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 五、本办法自一九九九年四月一日起试行,以前规定凡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一律以本办法为准。 附:《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九九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序号 咨询项目 咨询收费标准 说明 一 编制可行性报告(%o) ≤0.1亿元 ≤0.5亿元 ≤1亿元 ≤5亿元 >5亿元 以工程项目投资额为标的 2.8 2.4 2.2 2 1.8 二 编制投资估算及概算 按估算、概算总值的1‰ 三 工程预算、结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 ≤100万元 ≤1000万元 ≤2000万元 ≤5000万元 >5000万元 以建,安工程造价为标的,核减额不包括建设单位供料的材料款 3 2.8 2.4 2 四 工程预结算审查(一)+(二) (一) 核增、减额5%及以下(‰) 3 2.8 2.4 2 (二) 核增,减额5%以上(按超±5%部分的额度%) 5 五 工程造价纠纷的鉴证% ≤200万元 ≤500万元 ≤1000万元 ≤2000万元 >2000万元 以鉴证工程造价纠纷部分为标的,收费起点为1000元/宗 1.5 1.3 1.1 0.8 0.六 劳务 收费 教授级高级职称人员 160元/人.工作小时 高级职称人员 100元/人.工作小时 中级职称人员、造价工程师 80元/人.工作小时 初级职称人员 40元/人.工作小时
根据建设工程具有影响因素多、周期长、不确定性等特点,承发包双方的矛盾或纠纷往往可以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一方或双方没有认识到静态与动态的关系; 第二类是对静态的前提条件以及工期、质量与造价三因素的内涵约定不明; 第三类是对动态变化后的三因素的关系约定不明甚至没有约定。 打破三者的平衡主要有两种情形: 1.1.前提条件发生变化 主要是增减工程量,即承包范围发生变化,原约定不自然适用增减部分的承包范围的约定,应就增(减)部分另行约定三因素;这种情形因施工承包合同的结算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1.1.施工承包合同中采用固定总价的情况 若对于超出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承包范围而增(减)的工程量,从定性的角度看,能否计算,必须明确该增(减)部分的工程价款是不包括在固定总价内的,也就是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要求支付该笔工程价款。从定量的角度看,如何计算,必须明确: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即承包双方可以就该部分的工程价款协商达成结算方式,可能采用可调价结算方式,也可能采用成本加酬金结算方式,还可能采用固定单价结算方式,当然,也完全可能采用固定总价结算方式。 若不能达成协议,只要能证明三点: 第一,承包人承建的工程量不属于施工承包合同中的承包范围; 第二,证明该额外工程量是发包人指令或同意施工的; 第三,承包人确实按照要求实施过施工行为的,承包人就可以主张该部分增加的工程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部分的增加工程价款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价格或者标准结算工程价款,即按照政府部门颁布的定额标准或造价信息作为确定相关工料单价和计取费率的依据。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咨询人的正常服务酬金:装饰工程按工程结算造价的3‰计算(包括预算及结算) ;土建、安装按工程结算造价的2.5‰计算(包括预算及结算) ;零星项目收费不足2000.00元;按2000.00元收取咨询费。 正常服务酬金支付时间:合同签订后,预付1000 元咨询费,其余根据工程进度情况支付剩余咨询费。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服务酬金: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服务酬金: 第二十七条 双方同意按人民币支付酬金。第三十二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委托人与咨询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 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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