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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
1、合同上有售车专用章,该章能够证明是4S店的章,也就视为和4S店签了合同,该合同成立。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自缴纳定金时合同生效。 2、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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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1、法律对应当在交定金后多少天内签合同没有规定,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2、如果当事人一直未采用书面形式的租赁合同关系,将会视为不定期租赁。 3、不定期租赁中的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不能退。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1、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 2、定金收据的本身就证明了双方有买卖房子的意思表示,成立合同关系,合法有效。 3、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务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民法典》没有规定定金合同必须书面形式,所以口头约定的定金在实际交付后生效; 如果付定金的一方反悔,不租房,定金不予退还。如果收到定金的一方反悔,不把房租交给对方,定金应该双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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